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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日期:2015年06月17日          编辑:admin          点击: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领导体制,发挥集体智慧,实施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保证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学院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特制定以下会议制度:

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主要议事内容范围

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我院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研究决定学院发展规划及具体实施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其他重要工作部署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并组织实施。

3.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研究、决定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老干部工作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研究、决定学院年度财务预决算、分配政策;研究、决定机构设置、干部的任免、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以及人才引进工作;研究、决定人员聘任、解聘政策与方案。研究、决定教职工的奖惩政策与方案,决定学生学籍管理等重要事项。

5.研究、决定教学、科研、专业发展、学科建设、学生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招生、就业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6.讨论并提出由教代会决定或审议的重要事项;听取分管领导就所分管工作的汇报并作出决定。

7.研究决定需要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每周定时召开,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三、会议由院长或书记主持,院长、党委书记、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邀请部门领导或教师代表参加。

四、凡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重大议题,必须在会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交相关议题议案。由办公室分发到与会人员手中,以做好充分准备。

五、凡需召开临时会议或扩大会议,办公室应在会议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并告知会议议程。

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认真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决议,决议一旦形成,必须遵照决议精神贯彻实施。

七、实行回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如涉及班子成员本人或其亲属,班子成员本人应回避。

八、会议结束后,如有必要下发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起草纪要,经过核稿、签发后下发各部门,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会议纪要执行、落实,不得擅自违背会议决议。

九、学院办公室负责监督、催办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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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