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浙江树人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和《浙江树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浙树研〔2025〕76 号)文件精神,现启动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本次遴选依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和《浙江树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
2. 申请人科研成果除特别情况外,所有科研业绩均须以浙江树人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同一成果或项目不重复使用。
3. 本次遴选工作业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以立项时间为准))。
二、工作流程
1. 申请人10月28日前向学院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徐嘉穗OA邮箱。
2. 申请材料包括:资格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成果支撑材料(电子版)、指导教师资格汇总表(人文社科类)(电子版)(附件3)。申请表一式3份,申请人、学院及研究生处各1份,A4纸双面打印,签名、盖章,左侧装订。
3. 学院审核。学院对申请人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和有关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4. 审定结果在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7日前将通过者名单和有关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办公室。
5.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浙江树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
三、材料报送
联系人:徐嘉穗
联系电话:0575-85600924
附件:
1.学校相关文件《浙江树人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
2.资格申请表
3.指导教师资格汇总表
浙江树人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