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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资产管理制度

日期:2013年06月04日          编辑:          点击:

为了加强学院资产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有资产。学院各部门和个人拥有使用权。各部门和个人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公有资产,同时确保学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学院成立资产管理小组,加强对学院资产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管,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行政科研秘书负责,包括资产购置计划的编报,按部门建立资产台账、进行转移登记、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清查、提出并办理报废清理工作等。

四、资产的日常保管、维护工作主要由资产使用人负责,坚持“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资产的使用与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明确管理责任;各部门的共用资产,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日常保管和维护工作。

五、资产的购置和登记、使用和维护、转移、清查、报废的基本要求如下:

1、 资产的购置和登记:

主要包括资产购置计划的编制与上报,资产的接收工作,按部门建立台账进行登记,并由部门负责人和资产使用人签字。

2、 资产的使用和维护:

部门负责人和资产使用人应对本部门和个人使用的资产加强管理,确保本部门和个人使用的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以及正常运行。对资产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学院办公室反映。

3、 资产的转移:

包括学院内部转移和向学院外部转移。资产在学院各部门之间转移时,应填制“资产内部转移单”,办理内部移交手续,以明确保管责任,并根据资产内部转移单登记资产台账;资产向学院外部转移时,应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注销台帐上的资产。

4、 资产的清查:

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平时可以对资产进行临时局部清查,年终时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学校统一开展清查时,应积极配合学校,把资产清查工作做好。

5、 资产的报废:

对于已经到使用年限或虽未达到使用年限但经修理后无法使用的资产,应由有关人员提出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后,按学校批准意见处理。同意报废的,应及时注销台帐上的资产。

六、资产的赔偿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学校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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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