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考核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更合理地做好我院本学年的专任教师和学生事务管理员的分类考核,在学校关于学年考核总精神框架下,经学院研究特别制定本学年的考核的办法。
一、管理学院专任教师学年考核部分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凡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无事故、无旷工和其他违纪情况的教职工,考核为“称职”。在此基础上,教师评优的具体方法如下:
1、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学年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教学、科研、育人服务,所占比例分别为7:2.5:0.5;教学为主型教师学年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教学、育人服务,所占比例分别为9.5:0.5;师德师风、考勤及工作态度作为重要参考。
2、教学、科研、育人服务须分别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工作量(或分值)要求,其中,育人服务工作量达不到最低要求,将直接被认定考核不合格。
3、教学部分,以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分值为准,排名前50%的教师有参与学年评优资格。评优资格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取前N名(N≤10)。
4、科研部分,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最低科研工作量,超过学校规定最低工作量要求的教师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取前N名(N≤10)参与学年的评优。
5、育人服务部分,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最低工作量,超过学院规定最低工作量要求的教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取前N名(N≤10)参与学年的评优。
6、排序赋分值:第一名N分,第二名N-1分….以此类推。
7、按照教学、科研、育人服务的所占比例对排名分值加权计算,得出综合排名。
8、在综合排名的基础上,结合师德师风、考勤及工作态度得出最终排名,再根据学校考核要求定出相应的等级。
9、其他未尽的事项根据学校考核规定执行。
二、学生事务管理员学年考核部分
1、学生事务管理员的学年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测评、教师测评、部门测评、院领导测评;考核采用打分测评的方式,主要侧重于德、勤、能、绩等方面。
2、院办主任兼行政主管由学生测评、教师测评、院领导测评组成,所占比例分别为2:5:3。
3、学生事务管理员(思政主岗)由学生测评、教师测评、部门测评、院领导测评组成,所占比例分别为5:2:1:2。
4、学生事务管理员(教学主岗)由学生测评、教师测评、部门测评、院领导测评组成,所占比例分别为2:5:1:2。
5、参与打分测评的学生由学生骨干(班长、团支书等)、信息员、六困生代表组成。
6、对以上各部分测评进行加权统计,确定综合排名,再根据学校考核要求定出相应的等级。
7、其他未尽的事项根据学校考核规定执行。
浙江树人大学管理学院
2014-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