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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浙江树人学院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章程(管理学院)

日期:2023年03月14日          编辑:管伟峰          点击:

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浙江树人学院

国家代码:11842 浙江省代码:0033

管理学院是浙江树人学院最早成立、规模较大的学院之一。学院以“修徳习商、经世管智”为院训,推行“党建引领、名师引路、生涯引航”的“三引”育人模式,立足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具有“实干+创新”精神、职业发展潜能优良、适应市场需求的高级应用型商科人才。发展至今,学院已成为拥有5个本科专业、1个专科专业,近100名教职工,在校生3000人的综合性学院,经过30多年的探索积累,逐步形成了独有的办学特色。

招生计划

管理学院2023年招收退役士兵免试专升本学生共计45名。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专业志愿的限报专业要求,具体招生类别、专业、计划数、学费、就学地见下表。对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退役士兵考生报考我校免学费就读。

类别

院校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

就读地点

经管类

0033

财务管理

15

26000

杭州校区

0033

工商管理

15

26000

杭州校区

0033

市场营销

15

26000

杭州校区

备注:

1、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各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最终以物价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3、文史类、经管类无专业限报要求。

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18日9时至20日17时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考生报名信息填报说明》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退役证和高职(专科)毕业证明扫描件(应届生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荣立个人和集体三等功(含)以上者,同时上传相关证书(证明)扫描件,其中集体三等功(含)以上者须提供营以上部队单位书面证明(加盖公章),考生需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志愿填报

以院校为单位填报,实行志愿优先。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考生只能选择1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填报前,考生须认真查看我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

资格审核

2023年3月22日前,相关高职(专科)院校负责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学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非应届毕业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2023年3月30日前,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个人立功和集体立功情况审核。

录取与测试规则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招生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

学校各轮次的录取与测试规则如下:

(1)当第一轮志愿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某个招生专业的计划数时,免试录取,并根据录取结果,扣减相应的招生专业计划数,剩余计划自动转入下一轮次录取。

(2)当第一轮志愿报考人数大于学校某个招生专业的计划数时,学校将优先直接录取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其余考生将组织网络远程面试,并根据面试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荣获集体三等功及以上考生,面试成绩加3分),按照专业计划数1:1,遵循“分数优先,志愿平行”的原则择优录取,直至录取满额,不能满足录取条件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

(3)后续轮次录取规则同上,直至最后一轮志愿录取结束。

对非应届考生,学校将在4月底前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结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对预录取的应届毕业生,由考生现就读学校于7月15日前完成高职(专科)毕业资格审核确认,并报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复核,我校按审核通过的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录取资格。

已被我校免试专升本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凡被我校录取后未报到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政策。

学籍管理与入学复查

学籍管理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退役证件、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个人、集体三等功及以上荣誉证书原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专升本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制两年。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报到条件、身体条件(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和录取标准以及立功情况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附 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途径查询录取结果,学校在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学校联系方式:

官方网站:http://www.zjsru.edu.cn

招生网站:http://zs.zjsru.edu.cn

招办微信公众号:zjsruzsbgs QQ群咨询号码:570411779

招生咨询电话:0571-88297000 传真号码:0571-88297025

监督电话:0571-88297019

学校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杭州拱宸桥校区)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浙江树人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考生档案由档案所在单位寄送至浙江树人学院招生办(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310015),电话0571-88297000。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